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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赠送面积不是天上掉馅饼 有些原来就是你的

发表于2014-02-12

 对于赠送面积,购房者要理性看待并且从居住角度出发去判断。如果产品设计合理,买房人能得到额外使用面积,开发商房子也卖得好,可以说是一种双赢,但如果冲着“赠送”两个字盲目以为捡了便宜,冲动买房,万一赠送部分设计得不好,不能利用或对后期使用造成困扰,那就得不偿失了。

   目前很多楼盘所宣传的赠送面积大部分是国家规定不计面积的。比如根据相关规定,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同样,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如果开发商将这些也计入“赠送面积”,那只是在玩炒作的噱头罢了

发表于2014-02-12

这还有猫腻啊

发表于2014-02-12

恩呢说的就是呢 羊毛出在羊身上上

发表于2014-02-12

看来还是不要相信他们说的啊,都是忽悠人的

发表于2014-02-12

看来都是陷阱啊,买房可得看好了

发表于2014-02-12

天上掉馅饼的事儿还是别太想了

发表于2014-02-12

看来都是炒作啊,根本没这么回事啊

发表于2014-02-12

就是呢,这话说的对

发表于2014-02-12

哎 都是人们占便宜的心里起作用噻

发表于2014-02-12

最后都是购房者买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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