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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国新建建筑平均寿命被指不超30年 远低于国外

发表于2014-04-16

据新华社电 4日,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历史的居民楼如麻将般突然倒塌。几天来,种种疑团萦绕在公众心头:究竟是设计施工时就埋下“苦果”,还是使用不当所致?鉴定为C级危房为何在隔天就粉碎性倒塌?彻查原因、深究责任无疑是当务之急。而同时引起注意的,是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各地城市化建设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有人担忧,一些城市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这种担忧不是没根据的,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就曾透露:“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

  虽然此次事件调查尚未得出结论,但人们发现,近年来,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建设的楼房频频成事故主角:

  2009年8月4日,河北石家庄市一座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二层楼房在雨中倒塌,17人遇难;

  2009年9月5日,宁波市锦屏街道南门社区的一幢5层居民楼突然倒塌;

  2012年12月16日,交付20余年的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2幢楼发生倒塌,造成1死1伤;

  2013年3月28日,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外山新村,一幢四层楼的民房倒塌。据称,这幢房子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

  2013年5月,福建福州市一栋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建筑突然坍塌。当地部门称,由于大楼楼体陈旧,正在进行装修……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2010年,住建部的一位负责人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

  相较之下,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是74年。

发表于2014-04-17

借用小沈阳那句经典台词:最倒霉的事不是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而是70年还没到房子没了怎么办?

发表于2014-04-17

政府负有社会救助的责任,但是,剩下还有很大一个部分的责任将没有人承担!

发表于2014-04-17

目前的使用寿命普遍是30年左右,所以,70年后的事情可以暂时先不用担心!

发表于2014-04-17

这个……房子不能住人了,又不能拆迁,到时候找谁去?

发表于2014-04-17

造孽啊,50年到100年的寿命,到现在就成30年了……一辈子的积蓄,还买房子干嘛呢

发表于2014-04-17

中国房地产质量问题,确实值得我们大家去多多关注,希望能尽快出台一些保护措施和方法,来提高房地产建筑质量

发表于2014-04-17

20年倒塌的也有了……光靠政府救济,杯水车薪是

发表于2014-04-17

我晕,花那么高的价钱买的房,住个30年就寿终正寝了,有的人30年才还完房贷,这不是坑爹么

发表于2014-04-17

维修基金也白交了……我们买房子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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