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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听说的另一个版本的湖七条,是更详细的版本吗?

发表于2014-05-26

聊天的时候大家在QQ群里面说起的

感觉可信性很高啊~~大家觉得呢?

 

 

 

一、增加土地出让的计划性、合理性和区域平衡性。中心城区各土地出让实施主体按年度向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申报土地出让计划,由市政府统一调配土地出让规模和时序;规划、国土部门应根据各区域市场供求关系现状,控制各类房地产开发土地市场投放量,控制减少一般性综合体和商业地产项目;对开发规模大的项目,经规划、国土部门同意后,允许分期开竣工、分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则上分期不超过三期、每期建设用地不小于5万平方米。

二、合理安排商品房、保障房、拆迁安置房市场供应规模。增加商品房供应计划性,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前一季度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报商品房开盘计划,根据市场走势变化,自觉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中心城区各拆迁安置房建设主体按年度向市住房保障委员会申报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由市政府统一控制拆迁安置房建设规模;改变保障房、拆迁安置房政府主导统一建设的方式,推行政府配建与市场购买、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多元化市场安置模式。

三、完善住房限贷政策,增加购房信贷支持。银行、公积金要加大对首套购房和改善性购房的支持,在执行现有国家限贷政策的前提下,贷款利率按下限标准执行;银行房贷取消认房又认贷的方式,凡银行系统中无按揭贷款记录或已还清按揭贷款的,均以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证明来认定购房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拥有的住房套数;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于已还清公积金贷款并再次申请的,取消原有间隔6个月的时间限制;提前受理期房楼盘配套公积金贷款,放宽至高层楼盘完成主体建设的三分之二即可申请,待楼盘单体结顶后即可办理客户公积金贷款;取消外地人购房贷款需在当地缴纳一年社保的条件限制,外地人购房贷款,需有固定居所、稳定收入、经银行审核认可的本地人作为第三方担保。

四、加强房价适度干预和引导。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和预期变化,物价、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研究调整价格备案方式,防止房价大起大落,原则上经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住宅价格半年内不作调整。

五、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建设。
加快建设重点区域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公园、道路、公交、绿化等公共设施,方便市民生活;各公用配套设施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水、电、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管线建设市场化模式,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若业主要求,其建设施工的费用须进行审计;教育主管部门应提前介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区域学区的划定,并在项目首次开盘前予以明确,购房家庭可凭签订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报名入学。

六、建立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涉房不安定因素,各有关部门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涉房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七、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行情,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发表于2014-05-27

感觉跟现在没什么实质性的变化啊~~

发表于2014-05-27

这是哪来的版本啊

发表于2014-05-27

看起来也没什么变化吧

发表于2014-05-27

什么时候出台的这个政策

发表于2014-05-27

网传的湖七条怎么这么多啊

发表于2014-05-27

之前看到的版本貌似不是这样的啊 又改了吗

发表于2014-05-27

看起来两个版本好像不大一样,该信谁啊

发表于2014-05-27
发表于2014-05-27
引用:泥巴小湿人在2014-05-27 13:27:40写道:
8楼

看起来两个版本好像不大一样,该信谁啊

 这个比较靠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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