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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经济手段需补位房地产调控

发表于2013-04-25

  “中药治本疗效慢,西药治标见效快,中西结合疗效好”是当年999感冒冲剂脍炙人口的广告语。房地产调控,同样需要中西药结合,行政手段见效快,但持续时间难以长久,这就需要经济手段及时补位。

  “限价”一词源于2011年年初房地产调控初步扩围之时。从当年公布的控制目标以及后来的执行效果来看,“限价”对市场的影响较为明显。2011年,全国楼市平稳运行,北上广深四大城市房价走势基本平稳,未出现中心区域报价大幅度上涨的情况,同年,土地市场成交较为冷寂,“地王”罕见。

发表于2013-04-25

  然而,2012年3月份之后,一线城市的房价开始一路向上,大面积远郊区县入市的新建商品住宅,拉低了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中位数等一系列衡量指标。从二手住宅平均成交价格来看,北京市全市平均数字在25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其东城区、西城区的二手住宅报价已经攀至50000元/平方米,甚至更高。

  房产税试点工作已经运行两年有余,扩大征收范围的讨论持续了一年多,但至今仍未成行,法理、税基等征收不可避免的问题,至今未完全理顺。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最近提出的不动产调节税给房地产调控提供了新的解题思路,明年6月底前需要完成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将给这一税种提供征收条件。

发表于2013-04-25

…………围观的

发表于2013-04-25

…………围观的

发表于2013-04-27

应该给房产施加压力

发表于2013-04-27

要双管齐下才能有效果

发表于2013-05-08

应该这样

发表于2013-05-08

是的  赞同LZ的观点

发表于2013-05-14

还要更大的调控

发表于2013-05-14

要多管齐下来调控我们的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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