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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购买公房须自交电梯费 部分房管所将变物业

发表于2010-02-22

来源:京华时报

[提要]过去,一些老旧小区房子的电梯费和高压水泵费多由产权单位承担,而今后要自己“埋单”。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本市将对直管房屋“物业”模式进行调整,方向是将现有的房管所转化为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的管理,其余的则由业主成立业委会自聘物业公司。

过去,一些老旧小区房子的电梯费和高压水泵费多由产权单位承担,而今后要自己“埋单”。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本市将对直管房屋“物业”模式进行调整,方向是将现有的房管所转化为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的管理,其余的则由业主成立业委会自聘物业公司。

老旧小区一般是指早期建设的那些设计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全、设备过时老化、管理不善、人文环境差的旧住宅小区。北京市的老旧小区一般建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约有1580个,在全市3000多个小区中占有半壁江山。如西城区,仅直管公房老旧小区就有76个,而在东城区138个住宅小区中老旧小区就有93个,占到2/3。

本世纪初,本市住房政策改革后,公房产权可出售给个人,个人也可再上市进行交易。直管公房由于价格相对便宜,其房源在二手房市场非常活跃。

>>现状

电梯费多由产权单位交

市住建委委员程建华介绍,目前本市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一般是由政府授权的房管所进行管理,包括电梯、高压水泵维护费大多由产权单位负担,不需要住户分担,其中还包括已经将产权出售给个人的业主。其结果是即使一些已经实施了物业管理制度的小区,甚至物业服务比较好的小区也存在物业费收取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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