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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市房管局对成年子女购房规定进行解释

发表于2012-03-07

“宝山区表示上海户籍家庭成年子女若在父母住房房产证上,未婚子女不得再购住房。”昨日(3月5日),这条消息让上海楼市“震动”不已。继2月28日上海对“上海户籍家庭”概念重新定义后,上海限购有再度收紧之势。

一位不愿具名的机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一新的限购政策只是出现在徐汇和宝山区的两个房地产交易中心,但他认为上海其他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会引用这些新政策。

对此,分析师说,一旦这一最新政策“蔓延”至上海其他区,那么上海有购房资格的人群数量将至少再减一半。这对于已经开始出现回暖迹象的上海楼市来说,无疑是一次打击。

不同的限购口径

昨日,上海中原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宋会雍给记者提供的一份最新口径显示,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只有未婚子女跟父母无共有住房的,才能再买一套。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上海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证实。这一经纪机构的相关人士说,信息是经过证实的,目前与父母有共同拥有房产证的未婚子女已经不能再购房,除非上述子女有婚姻证明确实有新购一套房的需要。与宝山区相同,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也有类似的规定。

然而记者从宝山区和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得到的说法却与上述两种说法略有差异。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称,如果是和父母共有一套产权房,而上述房屋又是购于2011年限购令颁布前的,那么购房者还有资格购买两套房;如果和父母所共有的房屋是在2011年以后购得的,则只能再购一套。

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规定则更为严苛。该中心称,如果和父母共有产权的房屋是在2011年限购令颁布前就购买的,那么购房者可以再买一套;如果是在限购令颁布后购买的,则不能购买。

虽然对此次限购政策解读的细节存在差异,但无论是哪种口径均比原来的规定更严。经纪机构人士说,此前规定未婚子女如果和父母共有两套产权房,仍然可以再购买一套房,而现在这种情况的未婚子女已经不能再买房。

就宝山区和徐汇区的最新限购口径是否代表上海房地产限购政策有趋严之势。记者致电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人士,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该人士并未向记者作出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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